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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朝阳区文化馆1958年始建,1992年拆旧立新,新馆于1996年底落成。以“百姓的文化事业,百分之百的努力”为办馆宗旨,功能覆盖了基层文艺活动组办、文化服务配送辅导、公益电影放映、非遗普查保护、老物件收集、公共展览展示、国际艺术交流等多元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是全区公共文化的艺术辅导中心、品牌示范中心和理论研究中心。

(一) 机构设置、职责

朝阳区文化馆是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79人,实有人数5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69.022528万元,比上年减少1,332.852106万元,下降32.4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90.813785万元,比上年减少1,577.015023万元,下降38.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4.4610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73%;事业收入106.235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27%;其他收入0.1177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63.128698万元,比上年减少1,046.859257万元,下降27.48%,其中:基本支出1,797.5952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06%;项目支出965.5334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7.9945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57.4718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4756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3%;卫生健康支出86.0470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257.47188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24.862281万元,下降30.29%。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2,257.47188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24.862281万元,下降30.29%。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保障支出、非遗奖励与保护支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14.4756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05626万元,增长0.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81.9888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9.481167万元,下降9.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7.867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8678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6189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61899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以前年度结转金台西路背街小巷尾款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6.0470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162981万元,下降18.9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86.0470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162981万元,下降18.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92.46108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831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7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9436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940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831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690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5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百姓的文化事业,百分之百的努力”为办馆宗旨,功能覆盖了基层文艺活动组办、文化服务配送辅导、公益电影放映、非遗普查保护、老物件收集、公共展览展示、国际艺术交流等多元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按预算完成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